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49號)、《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方案的通知》(國教督導〔2020〕3號)及《關于開展2020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20〕35號)精神,為客觀、公正、科學的評估自治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對象
社會人士、教師和學生。
二、具體實施
(一)問卷和留言板平臺二維碼發放。掃描下方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號二維碼,選擇“關注公眾號”,點擊首頁底部“互動平臺”進入“政府履行情況調查”。
(二)問卷和留言板分配。填答人可以根據身份(社會人士、教師和學生)參與問卷調查,也可以選擇留言板,反映教育相關的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
三、其他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要通過多種途徑加大宣傳,讓社會廣泛知曉自治區人民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工作,讓更多人關心當地教育的發展。
(二)堅持事實求是。要嚴明工作紀律,提高調查實效,杜絕虛假填報等弄虛作假行為,確保調查結果客觀公正。